法網邊緣

Yufen Chun 2021-03-19 1 min read {Philosophy} [Philosophy]

《法網邊緣》(A Civil Action)是一部環境污染官司的電影,主角是尊特拉華達(John Travolta),扮演施利曼(Schlichtmann),一位律師。

一位女法官,很客氣的問施利曼:

「我無意讓你難堪,而是想確認你有如實填寫資產,能讓債主相信。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,你執業 17 年,剩下的資產居然只有 14 元和 1 部手提收音機。」

施利曼:

「沒錯。」

法官:

「都到哪裡去了?」

施利曼:

「錢?」

法官:

「錢,財產,隨身物品,還有一個人一生中用來衡量一個人的資產?」

施利曼苦笑未語,法官再問:

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」

施利曼抬頭看著法官,沉默不語片刻。

施利曼開著保時捷跑車,意氣風發,是波士頓雜誌選列十大單身貴族,在電台主持法律節目。

一天節目進行中,一通 call-in 電話打進來,安德森太太說她兒子死於血癌,施利曼法律事務所 接受了案件,但幾星期都沒有人回覆她,希望他能來一趟窩本鎮(Woburn)看看。

施利曼回去看檔案,發現原來是一宗水源染污案件,污染物有可能是致癌物質。事發 15 年前,有 12 人死亡,其中 8 人是小孩。

事務所合夥人一致反對接受此案,認為事務所規模很小,只有打贏或和解才有收入,而且被告一定要很有錢。這個案子很難賺錢,因為追查污染源,牽連甚廣,他們又不是醫學研究單位。施利曼決定親自跑一趟窩本鎮推掉此案。

窩本鎮位在波士頓北方,他與一群受害者家屬會面。

安德森太太說:

「我們不是為了錢,我們想知道事情真相,找出禍首,認錯道歉並承擔責任。」

施利曼婉拒接受此案。

離開時,一位受害者家屬說:

「你可以到河邊看看,那裡有一間製革廠。」

施利曼回程,在橋上超速被罰,趁此機會走到河邊,沿著鐵道走向工廠,鐵道車廂標示『格雷斯』,工廠內運貨車標示『黎里製革工廠』。兩家公司大有來頭,『格雷斯』為一間大型化學廠商,『黎里製革工廠』為其子公司,兩者皆屬『比崔斯食品集團』。施利曼以為挖到金礦,決定接手此案。

施利曼詢問『黎里製革工廠』員工和被害者家屬。員工稱製革過程用來防水的化學藥劑,其廢棄物並未處理,均隨意傾倒在工廠後山,或流到河中。施利曼信心大增,大量聘請工程人員和醫療人員,進行土壤污染和疾病研究,事務所開支直線上升,花費已達 140 萬美元,開始向銀行借貸了。

被告公司的法律代表是費卓律師,也是大學教授。他相當了解施利曼的財務困境,願意和解,希望他開出條件,但施利曼不為所動。後來,在談判桌上,施利曼開出求償天價,談判破裂,雙方正式走上法庭。

在法庭上,施利曼所提出的廠方污染指控,費卓一概提出反對,一如他在法律課堂上對學生所說:「打民事索償官司在於一鼓作氣,辯方反對越少越好,所以儘量提出反對。」搞得施利曼根本無法進行控訴,更別提傳喚受害者家屬作証。

法官對陪審團說:

「我不明白原告是否有足夠證據,證明『格雷斯』在其土地傾倒化學物?問題二,原告有何證據,證明這些化學物從何年何月開始造成污染?問題三,原告有何證據,證明化學物所造成的污染,是由被告的疏忽所造成?」

施利曼和費卓在法庭外走廊,等候陪審團做出第 1 回合的決定。

費卓:

「人的因素決定一切,陪審團只會說罪名成立不成立,他們根本不懂什麼日期和地質。」

施利曼:

「他們會知道真相。」

費卓:

「真相?這是法庭,你在這行幹了這麼久,你也知道法庭不會有真相。」

施利曼:

「至少有 8 個孩子死了。」

費卓:

「西裝比同情心更適合你,這些年來,你不是靠同情心賺錢的吧?」

費卓:

「我收到新的訊息,國稅局想跟你們和解,好討回 250 萬美元的欠稅。這樣好不好,這裡是一張 10 元美金,我加 6 個 0,1,000 萬美元,這些錢能不能改變你對真相,公正和死者的看法?」

施利曼:

「要是你有誠意和解,就集合公司決策者一起談。」

費卓:

「還有誰是決策者,我們就是啊!我們就像皇帝決定別人的命運,你可以再考慮,至於追尋真相,那就到無底深淵去找吧!」

二人進入法庭,陪審團認為『格雷斯』造成污染,但『比崔斯食品集團』沒有造成污染。『格雷斯』的案還需進行第 2 回合聆訊。

『格雷斯』請施利曼和合夥人到紐約,與執行副總洽談和解。

對方開口:

「坦白講,錢我賠得起,但不是錢的問題,要賠太多錢就等於承認有罪,你開價吧?」

施利曼不願,對方說:

「800 萬。」

施利曼說:

「這個數字我無法對受害者家屬交待,我欠他們很多。」

對方說:

「你欠他們什麼?別拒絕,800 萬不是小數字,別為這個案子破產,不值得。」

波士頓天空下著雨打著雷,事務所氣氛低迷,合夥人紛紛責備施利曼,訴說他們的前途,他們的家人,他們的房子都抵押了。施利曼只好接受 800 萬美元的和解。

施利曼和合夥人來到窩本鎮,召集所有受害人家屬,說明 800 萬美元的分配,扣除事務所應得 40% 減為 28% 的費用 224 萬,實際上事務所開支為 350 萬,平均每戶分得 37 萬 5,000 元。

受害者家屬:

「他們會清理污染物嗎?」

施利曼:

「不會。」

安德森太太:

「我開始就說不是為錢,我們要的是道歉,而你卻認為錢就是道歉。」

施利曼:

「要道歉的應該是我,對不起。」

安德森太太:

「這也沒有用。」

施利曼:

「安德森太太,我們四個人都已經破產,為此案失去一切。」

安德森太太:

「你怎麼可以把你們的損失跟我們相提並論。說完後轉身離開。」

施利曼一行回程經過大橋,施利曼到河邊走走,合夥人勸他,別難過。

施利曼:

「她說得沒錯,我只是在想一定有目擊證人。」

合夥人說:

「你怎麼還在談這個案子,已經完結了。」

施利曼:

「我知道你們都受夠了,想拆夥,也該分開發展了,你知道我的想法嗎?還不算太糟,我想從頭開始,我也該走自己的路了。」

施利曼開始搭公車上下班,在平價地區租一小間辦公室,只有他一個人,沒有客戶,沒有合夥人,沒有資源,也沒有錢,中午吃簡餐,回家啃麵包。他仍在回想當初查證時,一定有目擊證人,只是方向搞錯,應該查租用吊車運廢料的人。他去了工廠工人家裡,誠懇表明來意,取得諒解,終於得到答案,那人坦承租車運送廢料多達好幾天,而且晚上,附近的孩子扔爆竹到河中,還引燃河中化學物起火燃燒。

施利曼繼續上訴,他知道上訴程序更複雜,勝訴機會更小。

此案終獲平反,美國環保局判決『黎里製革工廠』蓄意隱瞞證據,必須關閉。《格雷斯》做偽證,放棄抗告,同意賠償,以 6,940 萬美元清理污染物,工程之浩大,為新英格蘭地區前所未有。

法官:

「錢,財產,隨身物品,還有一個人一生中用來衡量一個人的資產?」

施利曼苦笑未語,法官再問:

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」

施利曼抬頭看著法官,沉默不語片刻。

施利曼花了數年時間還清債務,但只隔 1 年又重登波士頓 10 大單身貴族榜。他目前從事環保法律業務,正代表 60 個家庭,處理另一宗水質污染訴訟。

《法網邊緣》(A Civil Action》是喬納森·哈爾(Johnathan Harr) 1995 年寫的非小說類書籍,講述了 20 世紀 80 年代馬薩諸塞州沃本市的一起水污染案件。這本書成為暢銷書。它獲得了「國家圖書評論家圈」頒發的「非小說」獎。後來拍成電影。

Bos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有一個很好的網上學習單元,題目是《Leukemia in Woburn: Contamination in Our Communities》。 網頁連結在這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