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翔·《法治的細節》:
「在法律中我們經常談論的正義有兩種,一種是實體正義,一種是程序正義。實體正義就如同一個完美的圓圈,它無法企及,而程序正義就像通過儀器所畫出的圓,必定是一個有缺陷的正義。正是因為人類不可能尋找出完美的實體正義,所以,在法律中,程序正義要高於實體正義。」
「法律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專業,在最早的大學裡只有三個專業,神學、醫學和法學。當一個人的靈魂出了問題,他需要神學;當身體出了狀況,需要醫學;而當社會出現了問題,那就需要法學。可見,法律最重要的作用是為了解決社會的問題,維護社會秩序。但是,法律本身是一種悖論性的存在,它一方面要維護社會秩序,另一方面又要防止維持社會秩序的力量異化為破壞社會的力量。」
「小說《麥田裡的守望者》,裡面有這樣一段話: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,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;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,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。」